怀孕了 要全方位了解B超

2007-12-29 14:02:26出处:太平洋亲子论坛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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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了 要全方位了解B超

  为了迎接一个健康的小宝宝,几乎每位孕妇都很重视孕期的B超检查。B超是一种无损伤无痛苦的检测方法,可以显示人体实质脏器的疾患,同样,对于胎儿的情况也可以清楚地显示出来。那么B超到底什么时候该做才适宜呢?  
 
   什么时候该做B超?

  孕初期有阴道出血,排除是否有宫外孕,是否有先兆流产、葡萄胎。

  妊娠周数与腹部大小不符时,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是否有胎停育。

  明显的胎儿畸形如无脑儿、缺肢等也可在怀孕12周左右做。

  了解生长发育情况,是否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,多在妊娠中晚期。

  临产前估算胎儿大小,确定是否能够经阴道分娩

  当检查怀疑胎位不正,又不能确定时,通过B超检查帮助诊断。 
 
   妊娠超过预产期,要通过B超了解胎儿、羊水、胎盘情况。

  该做几次B超?

  B超对胚胎照射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大。所以,孕期做B超不要超过3次。

  B超安全性的研究

  B超对胎儿到底有无伤害,在医学领域中尚没有权威性定论,可谓众说纷纭,大多数学者认为B超检查对胎儿没有肯定的伤害。从B超原理上分析,B超是超声传导,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,是一种声波传导,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。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,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,就会有热效应,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,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,影响细胞内的物质,包括染色体。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,对组织产生伤害。但事实上,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,低于94毫瓦/立方厘米,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,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。目前,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。

  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在整个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B超检查,而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。曾经有学者做过这样的实验,对十一到十二周的胎儿眼睛的晶状体和角膜进行B超照射, 发现没有照射过的,没有任何影响,照射五分钟的,角膜或晶状体有轻度水肿,照射十分钟的,水肿程度较照射五分钟的重一些,但是可逆的,停止照射后可恢复正常。如果照射时间超过了二十分钟,改变就不可逆了。所以,有学者建议,一次B超的时间不要超过五分钟。

  B超能检查哪些畸形?

  1、神经系统:无脑儿、脑积水、小头畸形、脊柱裂及脑脊膜膨出。

  2、消化系统:脐部肠膨出、内脏翻出、肠道闭锁及巨结肠等。

  3、泌尿系统:肾积水、多囊肾及巨膀胱、尿道梗阻。

  4、其它畸形:短肢畸形、联体畸形、先天性心脏病及畸胎病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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