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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让我们限期怀孕

2009-12-31 10:09 作者:佚名 来源:出处:太平洋亲子论坛 录入:xuhui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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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娱乐城老板马远程制订出了一个娱乐城的内部生育政策:“限期怀孕”,即娱乐城所有想怀孕的适龄妇女,必须向娱乐城交一万元的“生育保险金”,然后由娱乐城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,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,安排落实“生育指标”。

  每个指标限期为4个月,拿到指标的女员工只能在这4个月里怀孕,错过了此限期,便只好排队等下一轮。在“非指标期”内怀孕的,娱乐城将把那一万元“生育保险金”作为罚款金没收,但员工可以生下孩子。如女员工没有交“生育保险金”就私自怀孕,要么自己打掉孩子,要么自己卷铺盖走人。

  马远程铁面无情,先后有近10个“犯忌”的女员工受到了相应处罚。最初,打工妹吴燕因没有及时交“生育保险金”,只得含泪做掉孩子。在领到第一个“生育指标”期间,为了尽快怀孕,不懂性科学的吴燕夫妻俩疲于性事,以致造成了丈夫性冷淡,而她却仍未在限期内成功怀孕。两年后,慢性盆腔炎尚未治愈的吴燕冒险怀孕,但这个时候却是她的“非指标期”。为了保住孩子,她交上了“违规怀孕处罚金”。不料,医生却检查出她是宫外孕。人财两空,万般无奈之下,夫妻俩决定向侵犯女工生育权的老板讨个公道。

  法理何在?

  老板让我们“限期怀孕”

  “违规”怀孕:为保饭碗含泪做掉孩子

  1999年初,来自四川农村的方平在一个亲戚的帮助下,到了西南某市一家颇具规模的水上娱乐城当保安。因为娱乐城的生意火爆,所以员工的待遇也非常诱人。几个月后,他又托关系为妻子吴燕在这里找了一份做餐厅服务员的工作,月薪1000元。娱乐城丰厚的待遇,让饱受打工之苦的他们格外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好工作,所以两人工作起来特别卖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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