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不婚该判刑?古代真有此事

2013-07-15 18:30:15出处:PCbaby作者:白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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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如何处置不结婚男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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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现代宅男宅女特别多,根据某大型网站的一项调查报告表明,现代74%的网友是宅男宅女,基本足不出户。而《2010年全国婚恋调查报告》中显示,如今的“剩男剩女”未婚的主要原因是:社交圈子太窄、不够积极主动、工作太忙。

  问题是,古代女子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,那才是真正的“宅女”。按今天男女婚恋的“纯自然”状态,如果没有家国的干预,岂不是要老死闺中?

  事实上,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,儿女婚配一直是父母的头等大事,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父母都会一心想帮儿女找个好人家,确保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快乐。既然男婚女嫁是国家大事,古代是不是会制定规律法规去约束这些“宅男宅女”呢?

古代设“官媒”促成婚姻大事

  在古代,有一个官员的职位,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起着了不起的角色,它就是官媒。最早建立官媒制度的是周王朝。在当时,媒官的名称叫“媒氏”,与现代的公务员一样,他们从国家领取一定俸禄,执行公务,促成男女之间的婚姻大事。所谓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这里的“媒妁”,指的就是官媒以及民间的促成男女婚事的媒婆这些角色。

女儿适婚年龄不出嫁,家人要坐牢

  别以为大爷刑是扯淡,在古代,原来女子适婚后不成家,是要判刑的!《晋书·武帝纪》(卷三)记载,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,“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,使长吏配之。”意思是,女孩子到17岁了,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,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,逼其强行嫁人。而在《宋书·周朗传》中,“女子十五不嫁,家人坐之。”到了南北朝更是明确规定, 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,还犯法,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。

  古代处罚剩女是有原因的,这是因为在古代男婚女嫁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,只有安居乐业,社会才会稳定和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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