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危妊娠及孕妇护理

2008-01-23 14:41:52出处:中国孕育网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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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危妊娠及孕妇护理

  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妊娠?

    1、年龄:小于18岁、大于35岁的第一产产妇(初产妇),40岁以上的经产妇(已经分娩过一个孩子)。或身材过矮(身高在1。4米以下),体重过轻(小于45公斤)或过重(大于85公斤)的孕妇。

    2、怀孕期间异常。像母子血型不合。胎儿发育不良、过期妊娠、骨盆太小、多胎妊娠、胎盘位置不对、羊水太多或太少等异常情况。

  3、妊娠合并内科疾病。在怀孕期间同时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肾炎、肝炎、肺结核、糖尿病、血液病、严重贫血、哮喘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子宫良性肿瘤等内科病。

  如果孕妇有以上情况,要积极听从医生的话,配合监护和治疗。另外还要作到以下几点:

  第一、增加营养。

  第二、在妊娠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,不可过于紧张、焦虑和恐惧。

  第三、注意卧床休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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