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龄初产“是非”多 由于事业、经济等多种原因,不少女性考虑到三十五岁甚至四十岁以后再生育,这样的考虑是不合适的。母亲的年龄过大,卵巢功能开始减退,产生的生殖细胞会发生染色体异常,即孕卵异常的比例较高,可导致胎儿畸形,一些先天性疾病,如心血管畸形、唇裂等,发病率也明显增加。 三十岁以上的孕妇,妊娠异常的风险开始加大,三十五岁以上的高龄孕妇更是危险重重。无论是在孕期还是分娩期,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症、妊娠期糖尿病、流产、早产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机会,明显高于年轻孕产妇。分娩时,由于母亲的骨盆和韧带松弛性下降,软组织的弹性差,易发生难产,剖宫产率及产妇死亡率也均高于年轻产妇。先天愚型发病率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而成倍地增加。 根据资料统计,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的为0.11%,三十岁至三十五岁为0.26%;三十六岁至四十岁为0.56%;四十岁以上发生率明显提高,可高达5.4%。 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,孕期最好选择在三十五岁之前。如果是高龄怀孕初产,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,以确保母婴的安全。 1 定期做孕期检查,监测胎儿的"动向",如发生上述异常情况,要听取医生的意见进行及时治疗或终止妊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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