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3月第一次健保产前检查

2009-11-04 11:33:06出处:其他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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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3月第一次健保产前检查

  产前检查又称围产保健,能及时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,保障母亲和胎儿的健康与安全。首先是产前检查的时间,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,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,孕早期(12周内),孕中期(13-27周),孕晚期(28-40周)。 
 
   根据不同的时期产前检查内容也有所不同:

  孕早期:在确诊怀孕后,在停经12周内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《孕产妇保健手册》,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。

  孕早期主要是记录既往病史、药敏史、家族史、月经史、妊娠史等;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异常情况;全身检查:血压、体重、身高、心、肺、肝、脾、甲状腺、乳房等,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 ;妇科检查:子宫位置、大小,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,并注意有无生殖器炎症、畸形和肿瘤;化验血常规、尿常规、乙肝表面抗原、肝功、肾功、梅毒筛查等及心电图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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