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生子,也要缴社会抚养费!近日,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了《重庆市违法生育特殊情形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未婚生子的男女双方,每人各缴社会抚养费三千元。 违法生育 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称,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,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,是对社会增加相应公共投入的补偿,是从经济上对违法生育的惩戒。 根据《规定》,当事人是城镇居民的,社会抚养费的计算基准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,当事人是农村居民的,社会抚养费计算基准是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。据介绍,当事双方实际收入超过城镇或者农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,按照其上年度实际收入计算。 婚外生子 社会抚养费最高达25万以上 在《规定》所列举的几种违法生育行为中,婚外生子,社会抚养费最高。 据介绍,婚外生子的双方,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。双方将分别被处以最低的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,最高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。 假如A先生和B女士在2009年5月婚外生了一儿子,而且他们二人的收入都没有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,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60元,那么,这两人将分别缴纳最低86160元的社会抚养费,最高社会抚养费为129240元,两个人加起来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超过 2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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